我要還債時債權人把借條丟了怎樣處理
出借人把借條弄丟了怎么辦
一、借條丟了該怎么辦
1、出借人的借條丟失后,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可以向借款人發出催告通知,通知借款人還款,借款人作出還款承諾的,可以證明雙方借貸關系成立;
(2)、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證據證明借款關系成立,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二、沒打借條又沒約定利息,還錢時要給利息嗎
1、其實,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貸規矩,民間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但是要是當事人對其有做約定,就應當支付利息。
2、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
3、雖然說你這種情況是沒打借條,就是沒有憑證,但其本質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樣,借錢時沒打借條又沒有約定利息的,法律上會認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貸關系。所以,債務人在還錢的時候債權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沒有法律依據,債務人可以拒絕支付利息。
4、因此,一開始約定借錢沒約定利息,到期還款時對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給,當然,如果債務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給。
5、另外,借錢的時候沒打借條其實對出借人是很不利的,就算兩個人的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肯定是會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最后就只能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6、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
向別人借了1萬塊錢,并開了借條,但還錢時對方說借條丟了,該怎么辦?
一、向別人借了1萬塊錢,并開了借條,但還錢時對方說借條丟了,可以找當時你借錢時在場的證人,知情人也是可以的。
二、如果出借人借條丟了,可以讓其出具收據,寫明之前借款的情況,收到還款的時間和地點,數額之類的都寫清楚,親自簽名確認。
三、還款人需要保存好還款的證據,最好銀行轉賬給出借人,現金支付的,可以找幾個無利害關系的人見證,并且錄音錄像。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7、勘驗筆錄。
擴展資料:
借錢給別人時要注意:
1、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二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過“有借無還”的“劣跡”,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于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
2、應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借款時,不要顧及人情、關系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并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3、對于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為了保險起見,對于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并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
4、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于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俗話說,君子聚財,取之有道。在借款時,切莫只看個人私利,把錢借給違法亂紀之人。
5、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范圍之內。
6、注意還款期限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借出的款項到了約定還款期后,兩年內受法律保護,超過兩年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一規定,債權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據的方式,維護合法債權。
7、依照法律規定,對于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