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買的如何能變成共同財產(婚前房子賣了再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請問老公婚前購買的小產權的房子如何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假的,他說不可以,可以讓他簽婚內財產約定協議
根據我國物權法、婚姻法等相關規定,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產,一般會認定為購買方的個人財產,但因為房產價值的急劇變化,司法實踐中對于這個有一定的融通裁判,下面介紹一下通過何種方式將一方個人購買的房產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
一、一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取得房產證。
這種情況,雖然房產證是婚后取得的,房產性質還是個人財產。那如果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呢?兩個方法:一是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做一個增加共有人的變更登記,也就是俗稱的房產加名;二、通過婚內財產約定協議,但注意這個協議不能以離婚為條件。
二、一方婚前貸款買房。
這個情況不分婚前婚后取得房產證。一般來講和銀行貸款,銀行會將房產做抵押登記,借款人無權變更住房產權所有人姓名,不能辦理抵押轉讓買賣,加名字等手續。辦理加名前需要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解壓,注銷他項權證,才可以辦理變更。還有一種就是婚內財產協議,約定房產給一方,沒過戶也有法律效力。同樣,這個協議不能以離婚為條件。
三、父母出資全款,結婚前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一樣,加名或者協議都可以。
四、婚前繼承房屋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一樣,加名或者協議都可以。
五、婚后繼承房產
這種情況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婚后可以繼承房產,但不析產繼承。
這個沒辦法,不繼承不能分割。
婚前貸款買房如何變成夫妻共有財產
婚前買房貸款婚后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買房貸款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但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不一定屬于共同財產。
從按揭購房的法律關系來看,在按揭購房過程中存在三方兩個法律關系,即購房方與出賣方(一般都是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購買方與貸款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當購房方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手續、銀行將貸款金額劃入了開發商賬戶后,開發商就應當為購房方辦理房產證,在辦理了房產證以后,購房方與開發商之間已經履行完了合同義務,結束了購房合同的關系。
購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個合同,即購買方與貸款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此時,購房者已經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不過由于購房者基于他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在該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使得購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權受到了限制。購房者向銀行償還借款的行為,屬于購房者與銀行因貸款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行為,并不影響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然而如果在婚后夫妻共同償還了購房貸款,在離婚時該房屋能否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或部分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判歸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婚前買的房子怎么才能算共同財產
法律主觀:
1、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并且經過公證,這樣 婚后財產 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 2、把錢給父母,婚后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給一方 買房 ,只寫一方的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這種情況下,即使婚后買的也不是 夫妻共同財產 ,而是受贈一方的財產。父母可以立 遺囑 ,這樣過世后,房子歸就只歸一方 繼承 。 3、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怎么變成共同財產
法律主觀: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一般不算共同財產的。但若其婚前首付款,婚后共同還貸,或雖然其婚前全款購買,但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等情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