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受傷是不是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農民工受傷賠償標準多少
法律主觀:
農民工受傷賠償標準是要根據農民工受傷時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什么關系來區別的。如果是雇傭關系,則應按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來計算賠償;如果農民工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系,則應按《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賠償標準進行賠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法律客觀: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我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我國境內的有關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第一、醫療保險待遇(一)醫療費第29條第3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2、要求:住院期間。(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五)輔助器具費第30條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1條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第二、傷殘保險待遇(一)傷殘補助金1、標準: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二)傷殘津貼1、標準: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傷殘補助金1、標準:五級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14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四)傷殘津貼1、標準: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準:五級、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六)傷殘補助金1、標準:七級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6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準: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八)傷殘津貼第43條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第三、工亡保險待遇第37條(一)喪葬補助金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4、供養親屬范圍:(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5、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6、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參軍的;(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五)死亡的。(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要求:(1)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第四、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第39條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關于農民工工傷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一、 農民工 遭遇 工傷 如何處理 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 工傷保險 的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 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 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 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 二、農民工遭遇工傷享受哪些待遇 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傷職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 醫療費 等 醫療費用 全額報銷。 ②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③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 工資 ,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 2、職工工傷或患職業病評定 傷殘等級 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發給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按照 傷殘 職工本人工資計發,分別為:24個月、22個月、20個月、18個月的標準。 同時按月發給傷殘 撫恤金 ,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的90%、85%、80%、75%。評上護理依賴等級者,按月發給 護理費 ,標準按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分別為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特別嚴重的按60%發給。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安家補助費,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均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②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16個月、14個月、12個月、10個月、8個月、6個月的標準。 傷殘程度被評為五至六級且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經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由單位辦理因工致殘內退手續,并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在此期間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 社會保險 費,直至符合 退休 條件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 ③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職工本人愿意自謀職業并經單位同意的,或者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擇業的,可以由單位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者傷殘回鄉安置費。標準分別為20個月、18個月、12個月、6個月,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內,單位確實難以安排適當工作、職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謀職業的,由單位根據傷殘等級分別按月發給相當于職工本人工資60%、50%、40%、30%的生活費。 三、進行工傷索賠時,需要注意下列細節 1、 簽訂勞動合同 、保留相關 證據 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勞動合同能證明你和用工方存在 勞動關系 ,一旦出現工傷,傷者就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按程序維權。 考慮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2、找準起訴對象 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托老鄉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經過層層轉包,直接對某個農民工負責的是工頭,但是一旦出現 工傷事故 ,無論是責任本身,還是賠償數額,工頭個人都是承擔不了的,所以務工人員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會便于農民工來法院起訴。 3、七種情況下屬于工傷 根據我國《新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多地明確超齡農民工可參加工傷保險嗎
多地明確超齡農民工可以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旨在為在工作中受傷或患病的勞動者提供醫療、康復和一定的經濟補償。在中國,工傷保險制度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和實施。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選擇在城市里打工。然而,由于他們的年齡偏大,往往超過了常規的退休年齡,因此他們在就業過程中面臨著更多的風險和挑戰。為了保障這些超齡農民工的權益,一些地方政府開始探索將他們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范疇。
目前,已經有一些地區出臺了相關政策,明確超齡農民工可以參加工傷保險。例如,廣東省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超齡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超齡農民工享受與其他勞動者相同的工傷保險待遇。江蘇省也出臺了類似政策,規定超齡農民工可以參加工傷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這些政策的出臺,對于保障超齡農民工的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參加工傷保險可以為他們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和經濟補償,減輕他們因工作受傷或患病帶來的經濟負擔。其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可以提高他們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穩定性,促進他們的就業和融入城市社會。最后,這也是對他們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一種認可和尊重。
農民工受傷可以認定工傷嗎
法律主觀:
一、農民工在工地受傷能否認定工傷
農民工在工地受傷是否認定工傷,主要是看有沒有與用人單位(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屬于雇傭關系,無法認定工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如果勞動者受傷,存在雇傭關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處理,雇主需對勞動者進行雇傭 損害賠償 。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農民工在工地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解決
農民工在工地受傷沒有勞動合同,農民工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證明 勞動關系 的存在,再申請工傷認定。只要認定為工傷后,員工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農民工在工地做事受傷了有賠償嗎?
農民工在工地做事受傷了是有賠償的。這種情況下,一般屬于工傷。您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后,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評定傷殘等級。等傷殘等級出來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請裁決,要求用人單位賠付即可。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農民工工傷事故應怎樣處理與賠償
法律主觀:
農民工是一個值得關注和保護的勞動全體,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一、農民工工傷事故如何賠償?農民工往往是因為沒有簽合同發生工傷就難以獲賠,但是不代表農民工發生工傷就不可以得到賠償。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是要根據評定后的工傷等級來確定賠償的標準的。《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二、農民工工傷事故能獲得多少賠償?1.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5.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一級傷殘)25(二級傷殘)7(十級傷殘)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0%(一級)85%(二級)75%(四級)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9.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10.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到60個月)。三、農民工受傷后的救濟途徑有哪些?農民工的人身傷害賠償問題之所以成為比較突出的問題,前提在于大部分農民工受雇于包工頭。目前在建筑行業中,普遍存在工程轉包、分包、掛靠以及作為實際施工人的包公頭,包工頭自身本無承攬工程的資格,也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其通過各種不正當方式得到了工程后,由于自身經濟實力有限,一旦在施工中發生人身損害事故,總包方、分包方、包公頭幾方人員相互推諉扯皮,農民工維權過程十分艱難。有鑒于此,現行法律中提供了兩條救濟渠道,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即工傷賠償的途徑或者人身損害賠償的途徑。1、工傷賠償工傷賠償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第四項的規定。工傷賠償適用勞動法律關系,是指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時,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勞動法規來進行索賠。2、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2款。人身損害賠償則適用民事法律關系,是指侵害生命權、健康權或者身體權所形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權利義務關系。總之,工傷賠償金額高,但程序多、時間長,成本比較大。人身損害賠償則程序少,時間快,成本較低,但是賠償金額因此相對較少。兩者的選擇亦是一個取舍的問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