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是自己申請還是公司(勞動能力鑒定是自己申請還是公司申請)
個人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嗎
法律分析:個人是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中個人申報與公司申報是沒有差別的,傷殘等級達到怎樣的水平就怎樣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工傷鑒定是自己去還是單位會安排
法律主觀:
可以先申報單位,如果單位統一就可以直接申請。 工傷認定 工傷要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工傷認定 ,再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以鑒定結果為準。 報工傷步驟: 1.到勞動局申報,申請工傷認定,填寫事故報告 2.在一個月內準備好病志,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故調查表, 工傷認定申請 表,若不是本人還需要授權委托書(填單位名稱的地方蓋公章,簽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審核,審核后會返給 個人工傷認定 書 4. 申請工傷鑒定 ,攜帶身份證,營業執照,病志及 工傷鑒定申請 表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5.遞交材料后,會得到鑒定通知單,上面有什么時候到哪里鑒定 6.鑒定時必須本人去,帶本人 身份證原件 ,CT或其他材料 之后等待結果就可以了。 通常要經過工傷認定、工傷費用報銷、傷殘鑒定等程序。 工傷認定時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單,提供首診診斷證明、工傷員工身份證等材料,建議到當地工傷部門領取申請單及一應材料說明。 工傷醫療過程中,請工傷員工向醫療機構說明是工傷,醫院用藥的時候會注意,此時注意不要劃社保卡,走手工報銷流程,先全額支付醫療費用,再進行工傷報銷。 一般工傷報銷是100%的。當然這僅是醫療費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員工工資。如果傷殘定級,在解除(有些傷殘情況公司不能主動解除)或終止時還要支付 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基金除支付醫療費用外,還要支付傷殘補助和傷殘 醫療補助金 。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向誰申請
法律主觀:
申請人應當向工傷發生所在地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認定工傷決定書的復印件、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檢驗報告、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傷職工的 居民身份證 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
法律客觀: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后,勞動鑒定機構根據國家鑒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它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也是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并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并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并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特殊傷病情況需額外提供的申報資料及要求(1)精神疾病需額外提供由專門的精神病醫院開具的《醫學精神病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2)智能損傷需提供智商、記憶商測定報告。(3)聽力受損需提供電測聽、帶******值,的聽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4)工傷職業病需提供指定醫院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申請工傷鑒定的醫療期規定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蕩,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損傷。因病鑒定申請時需滿足的醫療期規定(1)癲癇病、腦外傷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質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雙向情感障礙虛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齡需達到50周歲以上,女性要45周歲以上。(3)惡性腫瘤及癌癥無病程要求。(4)其它疾病醫療期一年以上。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一年內不能重復申請因病鑒定(惡性腫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過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資料。
個人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嗎
法律主觀:
提出申請凡因工、因病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職工,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書面形式向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企業不提出申請的,職工及其親屬可以申請,勞動鑒定委員會不得拒絕。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等)。(一)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復印件1份。(二)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三)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c、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四)申請再次鑒定(確認)的,需提供初次鑒定結論通知書的復印件。(五)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認),還需提供被鑒定人與工傷職工之間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六)法規、政策規定或勞動能力鑒定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時,應將原件一并送勞動能力鑒定經辦機構核對(核對后退持有人保管)。
法律客觀:
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條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和第31條的規定,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1、經過治療后,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2、職工經治療后,發現確實是因工作原因造成職工身體上的殘疾;3、工傷職工的殘疾對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響。工傷職工符合上述條件,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的材料(1)被鑒定人所在單位填寫《杭州市職工因工致殘程度鑒定表》一式四份;(2)工傷認定書原件和復印件;(3)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4)醫療診斷證明書;(5)原始病歷等相關材料。三、勞動能力鑒定的流程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1、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2、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3、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必須單位申請嗎
法律分析:不是,主要是看工傷認定的申請人是單位還是個人,如果是單位,是要由單位申報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可以自行申請。時效是在受傷后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申請工傷鑒定單位申請,還是個人申請
法律分析:可以由單位申請,也可以由工傷職工申請,但鑒定必須本人到場。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