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給孩子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給孩子買的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給孩子買的房子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前購買的房產,對于沒有明確表示歸雙方所有的,應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后購買的,若沒有明確表示歸一方個人所有,則房產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法律規定對于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為子女購買房的情形有哪些
1、父母付全款為子女買房
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全款買房,只要是由一方父母付全款為子女購買的房產,并且房產證上寫的是自己子女一個人的名字的,那么就可以認定為自己子女的個人房產。所以為了保護自己子女的權益,最好在房產證上寫子女一個人的名字。
2、父母分期付款為子女買房
如果是分期付款買房,存在婚前和婚內都要付款的,那么婚前和婚內都要實現賬戶的隔離,建議父母不要把房款轉入子女的銀行賬戶,再從子女的銀行賬戶轉入賣方的賬戶,而是應該直接把賣方賬戶要過來,從父母賬戶直接轉到賣方賬戶。
另外,父母要與子女簽訂單方贈與協議,但子女的配偶不需要簽字,這樣是為了說明購房款是贈給自己子女的,與子女的配偶無關。協議可以找兩個無利害關系人做見證人,也可以到公證處公證。
3、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
大多數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是因為自己已經沒有購房資格了,所以才會借用子女的身份證來買房。這種情況是自己要買房,而不是給子女買房。有些父母就會擔心孩子瞞著自己用房子來做抵押借款、房產證上加他人名字、將房子出租出售,那么如何做才能避免這類風險呢?
針對這種情況,父母買房后可以做產權登記,將自己添加為房屋共有產權人。這樣父母就可以實現對房產的控制權,防止房子被抵押、出租、出售、轉賣,因為有父母的名字,簽合同、變更產權登記時所有產權人都必須到場簽字,這樣也是為了防止孩子日后把配偶的名字加上,起到一個控制作用。
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給孩子買房已經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了,無論是給小孩買房還是父母給成年子女買房時常能看到。那么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已婚夫妻給小孩買房的,全款買房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貸款買房的首付部分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剩下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種是父母給已婚子女買房的,在上述基礎上,如果注明是對子女個人的贈送,屬于子女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則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
房產贈與過戶流程1、簽署確認書
贈與房產是要雙方簽署贈與房產的確認書的,房主需要和受贈人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并帶齊相關資料。一般情況下需要帶上身份證件、房產證書、購房合同、贈與公證書等,這些資料雙方都需要帶上,一方面表明無償贈與行為是贈與人的真實意愿,另外也表示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愿。
2、進行房產評估
房產評估在房產買賣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辦理房產贈與手續也是需要經過這一步的。雙方簽署好相關的確認書之后,就可以去辦理房產評估的事情了。一般房產評估需要房管局派專業房產評估師上門對房屋進行測繪,評估內容一般包括房子的折舊費、房子的標準定價、水電通訊情況等等。
3、辦理贈與公證
贈與手續不同于房屋買賣,我建議大家在辦理房產贈與過戶手續的過程中,一定要辦理贈與公證手續,辦理房產贈與公證對房主和受贈人來說都比較保險。辦理房產贈與公證手續時需要帶上贈與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贈與書、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等材料。
4、繳納稅費
房產贈與過戶需要繳納的稅費比房產買賣過戶要少一些,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是直系親屬,就可以免除契稅,這一項優惠減少了不少的稅費支出。除此之外,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
5、房產證過戶
房產證過戶時辦理贈與手續的最后一步了,大家要清楚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償轉讓。經過公證的贈與行為是不能撤銷,所以各位在辦理房產贈與手續錢必須要慎重考慮,想清楚后再前往辦理。
給孩子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老人在兒子結婚之后,如果出資給兒子買房,那原則上是認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不過,要是在結婚之前出資購買或者雖然是在結婚之后出資購買,但明確表示是對自己兒子一方的贈與,那么此時房產就會被認定為兒子的個人財產。日后,就算夫妻離婚,也不能要求對該房產作出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內給孩子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父母出錢買房:雙方。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父母出錢買房:單方。父母單方出錢買房,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已婚夫妻給小孩買房的,全款買房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貸款買房的首付部分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剩下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種是父母給已婚子女買房的,在上述基礎上,如果注明是對子女個人的贈送,屬于子女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則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后買房寫孩子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買房寫孩子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以子女名義購房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實際上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行為,如果房產已經實際購買下來,并且已經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手續,房產證上是登記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該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