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買的房子算嫁妝嗎(女方婚前買的房子算嫁妝嗎)
女生婚前父母出資全款買房可以算作是嫁妝嗎
對于婚前嫁妝,在《民法典》中屬于贈與。
如果這個贈與是在婚前,夫妻二人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此時,贈與給某個人,那就屬于她的個人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贈與在婚后,如果沒有明確表示僅贈與一人的,那就屬于贈與夫妻兩人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女生如果婚前買了一套房,這就是結婚時的嫁妝了,對男方提什么條件比較合適
女方嫁妝都準備好了,男方那邊可以出點彩禮嘛。
彩禮建議要金錢彩禮,至于要多少可以去和男方談。只要男方及男方父母愿意給,女方及女方父母接受,其他人再說不合理也沒用吧。
關鍵是金錢彩禮的用途,這就很重要了。
鑒于女方婚前已經買房,如果是按揭貸款買房的話,婚前和婚后都是需要還銀行貸款的。
女方可以將金錢彩禮存在還貸的銀行賬戶中,讓銀行按月扣款。這樣,就避免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貸的情況。如果感情破裂到了離婚的那一步,房子完全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男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女方婚前的房子算嫁妝嗎
法律主觀:
需要的。 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娘家準備的陪嫁至夫家的 結婚 用品及財產財物,如房子、車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 當事人的嫁妝是 婚前財產 還是 婚后財產 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 結婚證 之后購置并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 民法典 》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并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于一方婚前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女方結婚前買的房算是嫁妝嗎?
認為婚姻上應該男女平等,即是兩人結婚,而不是男方娶進來,女方嫁出去。雙方各自從原生家庭獨立出來成立自己的家庭。
關于彩禮:
第一,彩禮可以使一個女孩得到婆家的重視;
第二,彩禮是兩個家庭出錢來扶持一個新家庭,最終的結果是希望兒女的婚姻生活,能夠變得更幸福;
第三,彩禮不應該太計較于數額,而更應看重它本身所表達出來的情義。
關于嫁妝:
嫁妝
是女方父母贈予女兒在夫家時用于自己或者新家的備用金,是女孩在無工作生育各種需要用錢時不需要看夫家臉色的。
婚前用個人財產按揭買房,結婚后用彩禮還貸。
結婚后,彩禮屬于女性個人財產,你用個人財產還房貸,婚后房屋增值部分與男人無關。如果將來要離婚,沒有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子也和男方沒有半毛錢關系。
緊急時刻再動彩禮,鬧離婚時,可以動用彩禮錢去請個專業的離婚律師。
試想一下,當你既爭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又拿到了自己應得的財產。
女方婚前購房還需要嫁妝嗎
看各地的情況,以及各家的要求,嫁妝不是必須的,可進行協商達成一致。 結婚登記 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 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 結婚 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女方婚前按揭房子算嫁妝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結婚后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陪送的嫁妝就屬于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妝時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方,陪送的嫁妝就如前所述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
另外,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兒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女方名下房子算嫁妝嗎
女方名下房子可以算作嫁妝。嫁妝是指女方出嫁時,娘家為女兒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車子、房子、金錢等,所以女方名下房子算嫁妝,但是只屬于女方個人財產,如果是女方明確贈與夫妻雙方的,那么男方也有份。
《最高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因此,女方名下房子算嫁妝,但是只屬于女方個人財產,但如果是女方明確贈與夫妻雙方的,那么男方也有份。
婚前陪嫁,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屬于個人財產,這沒有爭議。
婚后陪嫁,則要區分是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還是男女雙方名下。
《婚姻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