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緩刑后應當什么時候執行(撤銷緩刑案例)
緩刑期間出差被發現犯罪行為已經被批準撤銷緩刑, 還會被收監執行嗎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居住的縣市,如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刑法》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被判緩刑后怎么做,緩刑期間需要做什么?
一、緩刑是什么?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二、什么情況適用緩刑?
《刑法》明確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宣告緩刑。
三、緩刑考驗期限有多久?
《刑法》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四、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
《刑法》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由此可見,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雖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不要求被收監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說的那樣“處罰幾乎沒用”“形同虛設”?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除了要遵紀守法外,還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有違抗或違反,“分分鐘”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更有甚者,會加重執行。
來看幾個反面典型
01
緩刑期間瞎跑,收監執行
罪犯湯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湯某某無故不參加社區矯正機構組織的集中教育學習,且未經社區矯正執行機關的批準擅自外出。
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撤銷生效刑事判決中對其宣告緩刑八個月的執行部分,對其收監執行原判拘役四個月。
02
緩刑期間微信圈詐騙,收監執行
罪犯李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在緩刑考驗期內,李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虛假口罩出售信息,誘騙他人向其轉賬后微信拉黑,被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處罰。
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撤銷生效刑事判決中對其宣告緩刑二年的執行部分,對其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03
緩刑期間報“假警”,收監執行
罪犯單某某因犯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于2018年5月2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二年。
單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為報復的目的,在不知何某某的棋牌室是否存在賭博的情況下,謊報案情稱該棋牌室內有賭博,后經公安機關出警未發現賭博行為,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辦案,被處以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處罰。
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撤銷生效刑事判決中對其宣告緩刑二年的執行部分,對其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2020年6月18日發布的《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規定:在緩刑考驗期內,犯罪分子除了要遵紀守法外,更要依法進行社區矯正,其中包括定期報告、定期學習,接收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對象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市、縣,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定期報告遵守禁止令的情況。
除了不收監,其實,犯罪分子的大部分生活都將被監管,也要積極參加學習改造,若是稍有差池,法院也會撤銷緩刑,立即對犯罪分子收監執行:(一)違反禁止令,情節嚴重的;(二)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四)受到社區矯正機構兩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情形。法院經查證屬實,將依法撤銷其緩刑。
被判緩刑后,又因故被撤銷緩刑,實際執行的情況?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緩刑本來是法律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作出的一種寬大處理,在維持原判刑罰效力的基礎上給犯罪分子以悔過自新的機會,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充分體現我國刑法的人道主義精神。
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什么意思?是不是指4年后再執行,如果現在表現好,是否還可以減刑?
就是指4年后再執行,如果現在表現好,還可以減刑,甚至可以不執行。
但是在緩刑期間,受到一定的約束,但總比“里面”好。
不是4年后再執行,只要在4年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應予撤銷緩刑的事由,則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
應予撤銷緩刑的事由包括:
1.再犯新罪
2.發現漏罪
3.違法情節嚴重的
4.違反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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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