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做事老板不結工資怎么辦
工地干活老板不給錢怎么辦
對于單位的這種違法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電話是1233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首先需要準備以下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1)之前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單的銀行轉賬記錄。(二)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3)同事的證人證言。(4)社會保險繳納記錄。(5)胸卡、出入卡、工作證、工裝、工卡等。
法律分析:
1.醫療費用: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的數量和護理的持續時間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住院伙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傷殘賠償金,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在工地上做了活,老板不拿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工地上班老板拖欠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工地上班老板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其當事人是可以先向老板進行協商的,對于協商不成的情形,其工地職工時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進行調解協商,對于調解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我在工地上班,老板老是拖欠我工資不發,我該怎么辦啊?
首先你與公司是否有勞動合同,如果你與公司簽訂了正規的勞動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享有勞動合同的權利和保證。如果老板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未支付你合理的勞動報酬,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可以通過相關部門進行討薪。
工地老板不給工資一直托怎么辦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面提交仲裁申請書,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出勤記錄等。勞動者注意如果工地老板不具備用工的主體資格,勞動者可以和發包方(甲方)主張工資。
勞動仲裁基本流程:
1.爭議發生后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四、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根據《勞動仲裁法》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