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租房合同房東趕人(沒簽租房合同房東趕人不退押金)
商鋪未簽租賃合同,也未交壓金,房東可以隨時強行趕走租客嗎
法律分析:商鋪未簽租賃合同,也未交壓金,房東可以隨時趕走租客。因為沒簽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不定期租賃的法律后果就是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所以不簽合同,這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房屋租賃時還是雙方協商后簽訂合同比較穩妥。如果有合同,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沒有合同房東讓搬怎么辦
法律分析:租房沒有合同房東讓搬的,租客可以積極與房東協商,繼續續租或者讓房東給出一個合理的期限。根據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租房沒有簽合同房東趕我們走
法律主觀:
需要簽合同 的。 續租房子是需要 重新簽訂合同 的,這樣才能保證出租者和租賃者的合法利益;要是不續簽簽訂合同,雖然承租者可以使用房屋,出租者也不會有任何異議,但是房子的租賃時間將會變為不定期,存在一定的風險。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請問,租房時沒有與房東簽訂合同,房東可以隨時趕房客走嗎?
租房時沒有與房東簽訂合同,房東不可以隨時趕房客走的。雖然沒有簽訂租賃合同,但是雙方的租賃關系是成立的。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肯定不能趕房客走,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對于續租合同或者說是給定時間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強行的將租客的東西搬離或者是強行的趕走租客,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應該履行合同的職責選擇要么搬離要么重新續約。如果之前的租賃合同中沒有標明不繼續租住一定要提前說明,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然而在租賃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東之前確實需要提前溝通好,不管是租客還是房東,都能夠提前一段時間向對方表明租賃意圖,以便對方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其他事宜。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均同意續約,那應該重新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即使仍按原協議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愿意重新簽訂書面協議,也應該簡單簽訂一份補充協議,附在原協議后面。千萬不要以為“雙方都沒意見,只要自動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續。”如果沒有正式的確認,雙方租賃關系繼續有效沒問題,但是租賃期限卻變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動履行的期間,雙方均有權隨時提出終止租賃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二房東沒付房租給大房東,大房東要來趕人,我們該怎么辦?
看二房東有沒有轉租的權利,如果經過大房東授權有權利轉租,那么他不可以趕你出去。要是他沒有權利轉租即非法轉租,是可以要求你搬走的。保留好租房合同,努力找到二房東,如果二房東拒絕承擔責任,走法律途徑。
簡單來說就是大房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你租房的時候沒有大房東的簽字或聲明,則大房東有權要求你搬出去。但是如果大房東在二房東把房屋出租給你們的六個月之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話,你有權不搬出去,法律依據如下:
《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六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條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擴展資料:
租房時辨別真假房東有哪些方法:
1.打電話確認,可以這樣問,請問您是不是有房出租啊(不要說明具體位置),如果對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套房子,可能就可以鑒定是中介,一定小心。
2.確認房東的身份證件和戶口本,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為了防止偽造,要盡量爭取看到原件。同時,證件越多也越有助于幫助自己進行辨認房東真假。
3.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原件。如果房東出示了產權證,不妨記下產權證號等細節,然后去房地局進行查詢。
如果對方表示剛剛買房尚未獲得產權證,那么可以要求看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此時,建議租房者要求留存房東提供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復印件,這樣有助于出現糾紛時提交證據。
4.通過與房東多接觸交談,側面觀察一下房東對房屋的情況和周邊的情況是否了解來確認房東真假。
5.離開后,不妨再返回房屋所在地,到房管所、居委會、物業公司,還有向鄰居側面打聽房屋及房主狀況,以辨別真假房東。
最后,如果是首次租房,并且對房東等情況不太確定,不妨一開始采用月付或者最長季付的租金繳納方式,等到雙方加深了了解后再采取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
另外,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租賃房屋要進行法定登記,這對租房者來說是使自己權利得到保護的一種有效方式。而部分租房者卻可能出于幫助房東逃避稅負等原因,在與房東簽訂合同后,有對租金價格等進行修改(一般是降低租金),再簽署一份備用合同。
對于租房者來說這樣做的結果很可能是非常不利的。比如與房東就租金返還等發生糾紛時,很可能在房屋價格上出現不必要的爭議。所以不建議租房者為圖眼前方便或出于想與房東保持良好關系等原因,而接受房東的這種做法。
參考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房東收一年租金,沒簽合同,但有轉帳記錄,房東中途可以趕走房客嗎?
雖然沒有簽合同,但口頭已經達成協議,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如果引起糾紛的話,有轉賬記錄,因此不要擔心房東將房客趕走。租房時沒有與房東簽訂合同,房東不可以隨時趕房客走的。雖然沒有簽訂租賃合同,但是雙方的租賃關系是成立的。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租賃條款不明確,依照規定仍不確定的,視為不正常租賃。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賃房屋,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為有效保護自己的利益,應盡量使用中國消費者協會或當地房管部門推出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雖然口頭訂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視為是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是一旦產生糾紛,就很難證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條款的內容是怎么樣的,從而就難以保護雙方的利益了。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